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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南京1月1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暴動,南京有一個慈善項目,叫做“慈善一日捐”,就是把一天的收入捐出來做慈善。這項活動主要面向財政供養人員,包括各區及駐區各級黨政機關、部隊、各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民營企業和三資企業等。用他們每個月收入,除以22天,就是一天的收入。
  聽上去,挺有愛的,而且,紅頭文件強調,自願參與“一日捐”活動的單位、個人,可通過各種方式及途徑表達捐贈意願,要尊重捐贈單位、個人意願,不搞攤派,不搞重覆募捐。
  但捐款標準卻有細化要求:街道班子成員正職每人捐款不低於400元,副職每人捐款不低於300元,街道機關及事業單位、街道自用的工作人員、各村居街管幹部、教師每人捐款不低於200元,政府部門臨時人員、各村居一般工作人員捐款不低於100元。
  自願捐款,怎麼就有了標準?浦口區慈善中心辦公室負責人說,捐款標準是根據以往的籌資總量和募捐對象收入推算出來的。
  其實,這已經不是初犯了。兩年前,南京“一日捐”就出現過在某些區總目標190萬的任務。慈善應該是表達愛心的渠道,而不是某些部門需要完成的漂亮政績目標和理直氣壯強制攤派的任務!
(編輯:SN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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