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收到取款提示短信
  “一萬多元錢是我半年來省吃儉用存下來的,要是找不回來我就白幹了。”小宋說,6日上午,她在雲紡一家銀行ATM機上存錢後,臨走時忘記退卡,卡內的1.5萬元錢隨後被他人取走。所幸的是,當天晚上,經過警方調查,將被取走的錢追回,並如數歸還給了小宋。
  收到取款短信

  才發現沒退卡
  6日上午9點40分左右,小宋拿著積攢下來的2900元錢來到雲紡附近一家銀行的ATM機上存錢。小宋回憶說,存錢時她身後只有一個老人排隊等候,旁邊的ATM機上也有人在取錢,在她存錢時老人到旁邊機器上取錢,之後就沒有其他人進入自助銀行。
  “當時心裡想著存完錢馬上還得去辦另外一個事情,所以就把錢存進去點擊確認後就匆忙離開了。”小宋回憶,她走出自助銀行幾十米遠就聽到手機有短信提示,原本以為是朋友發來的信息,但當她翻看短信時,頓時傻眼了,“您尾號2229卡6日09點46分ATM支出5000元,餘額10550.57元。”這是取款信息?就在她疑惑時,緊接著又有兩條取款信息在她手機屏幕上顯示出來,最後的餘額僅剩下550.57元,取款時間僅有一分鐘。
  此時,小宋才突然想起自己還沒退出銀行卡,她馬上沖回自助銀行,可此時ATM機前一個人也沒有。隨後,她報了警。
  六旬男子

  分三次取走1.5萬元
  經過轄區派出所的調查,並查看了銀行監控錄像,最終鎖定了一名60多歲的男子。當天晚上9點左右,民警聯繫上男子,最終男子將錢如數歸還給小宋。
  “男子稱他來取錢,發現插不進去銀行卡,於是點擊了按鈕,誰知機器上就嘩嘩嘩地往外吐錢,點擊了三次就吐出了1.5萬元錢。隨後男子退出卡走了。”小宋說,“因考慮到男子已經60多歲,經過民警的工作,我最終諒解了男子的行為。”但小宋認為,男子是故意取走錢的,根本不是隨便點擊了按鈕就吐錢的,如果沒有監控,無法聯繫上他,那麼這筆錢就沒了。
  小宋老家在昭通魯甸,目前她在一家房產中介公司上班,每月微薄的收入扣除房租、生活費外所剩不多,但每隔一段時間她都會把剩下的錢存到銀行卡內,半年多過去了,她的銀行卡上已經存入了1.5萬餘元。
  律師說法

  取錢男子涉嫌盜竊罪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的孫文傑律師介紹,取走小宋遺忘在ATM機內銀行卡上現金的男子涉嫌盜竊罪,從其秘密竊取他人財產占為己有的行為,以及取走金額上看,已經達到構成盜竊罪的條件,但具體情況得看公安機關的最終認定。
  目前盜竊罪的量刑較重,法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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